专家提出我国农业迎接入世挑战的四条对策 

    国家计委产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马晓河日前就入世对我国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四条对策。 

    1、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借助加入WTO的机会,我国应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农业资源,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技术等资源。从宏观上讲,要适当减少粮、棉、油、糖等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增加优质果、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增加养殖及加工品的生产。从地区结构上讲,沿海地区经济实力强,外向型程度高,应发展一些资金和技术密集、附加价值高的农产品生产,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中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不高,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应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生产,同时围绕这些产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在“优、精、深”上做文章。从品种结构上讲,我国应引进、改造和推广优良品种,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为了促进和加快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政府应该利用加入WTO的过渡期,制定投资、技术、价格、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2、积极主动地改革国内大宗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加快市场化步伐。为了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要搞好以下改革:一是国内粮棉油购销体制,特别是收购体制要初步打破国营垄断的格局,让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逐步进入,以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二是在进口贸易体制上,为了能够尽快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建议政府制定相关市场准入政策,从全国选择几家大的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入粮棉油以及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贸易领域,开展市场竞争。三是完善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市场法律法规,以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今后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中,政府要逐步消除各种歧视性政策,赋予各市场主体平等的待遇,创造一个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四是为了减轻及更有效地防止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国内的不良影响,国家还要不断完善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宏观调控体系,对大宗农产品的储备、吞吐调节、以及市场价格的监测与管理等应更加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有更规范的法规政策。 

    3、要充分利用WTO的有关规则和政策支持国内农业发展。我国要在遵循和适应WTO的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国内农业的发展。进入WTO后,我国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支持科技进步,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以此增强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另外,还要根据国际惯例,加强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规范关税制度,严格进行动植物检疫,把住出入境口岸关,鼓励有竞争优势农产品的出口,限制国外有疫情产品及劣质产品的进入。 

    4、加快城市化步伐,大力推进非农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更多、更有效地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应加快城市化的步伐,扩大小城镇的发展数量,强化大中城市的承载力和辐射功能。以城市为中心,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服务性产业,以这些产业的扩张增加劳动力就业数量。同时国家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形成集聚效应,籍以增大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 

 中国农网  (2001-09-02)